违规行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纸业)董事长徐某是恒丰纸业与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拟进行重组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张永保与徐某因工作关系认识多年,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存在联络,张永保使用其本人账户买入“恒丰纸业”共211800股,获利6,183.71元。
批复内容 张永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张永保违法所得6,183.71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违规行为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以下内容披露有误: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九、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下转债持有人的持有比例。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十)应收款项”。
批复内容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URL])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更正事项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