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过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经营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公司除已披露相关事项外,截至目前,没有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其他重大事宜;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得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核算2019年年度业绩,并与有关方沟通相关事项,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公司2019年年度经营业绩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待明确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除已经披露的***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URL])。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