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自贸区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材料包括哪些?
上海自贸区内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外方主要投资者的有关材料,包括公司登记证、基本情况介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财务会计报告、资信证明;公司其他投资者的有关材料,包括公司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介绍。
(四)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六)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质量保障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