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10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7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方大特钢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李非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6548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9%。

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方大特钢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方大特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方大特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2018年12月26日收市,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非文先生累计减持33843006股,其中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14499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19343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李非文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在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期间减持19343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减持价格区间(元/股):9.34-10.43,减持总金额192915960.90元。

截至2018年12月26日,李非文先生累计减持33843006股,其中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14499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19343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李非文先生当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71811890股,占公司总股本4.95%。

李非文先生后续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