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柯震东在大陆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的事件,引起台湾检警法界高度关注。台法务部门已要求下架柯震东反毒宣传片。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20日表示,台北市警察局报请北检指挥侦办柯震东涉毒案,北检已依涉嫌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分案指派检察官承办。

据了解,**在台湾属于“二级管制毒品”,施用者依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柯震东为初犯,检察官可依职权对其处以缓起诉,并责令前往指定医院接受戒瘾治疗,或向法院声请观察勒戒。采取戒瘾治疗约需1年,人身自由不受限制。观察勒戒通常为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必须进入勒戒所,人身自由受到拘束。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