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地区发展条例”设置“花东地区永续发展基金”10年400亿元,行政院主计总处将于法定期限内编足,10年后经费仍将留在基金继续使用,并无报载所述“如果没有使用完无法保留”之情事。
花东基金截至108年度已核定补助花莲金额逾60亿元,除提供县府执行综合发展实施方案所需经费外,亦提供去(107)年0206震灾复原协助。
对于地方发展需求,地方政府仅需负担10%,其余由花东基金协助,对地方财政实已提供最大挹注。
县府提案计划是否能顺利通过,仍需视计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经费合理性。日出观光香榭大道已于105年7月26日经行政院核定在案,已由花莲县政府推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