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概况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开。魏县党政网([URL])是魏县县委、县政府官方网站,县政府在魏县党政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众可进入公开栏目随时查阅。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魏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魏县农业农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填写《魏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以在魏县党政网下载电子版。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注:1、本文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依申 请公开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请提供本机构与申请理由、用途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3、公民个人申请免除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请提供相应证明。

4、“收到时间”和“受理编号”栏由受理机关工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