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绪莹发布时间:2021-10-21浏览次数:233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导师:

为配合国家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和教育事业统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要求,现需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截至目前在我校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职博士生导师。

本次科研项目采集范围包括纵向项目(仅限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横向项目,具体为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处于采集对象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主持的、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处于“在研”状态或完成“结题”的科研项目。

(一)请各培养单位按照《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说明》(附件2),下载采集数据模板(附件1中各sheet),如实填写各项工作表,填写内容须符合其校验要求,必填项请务必填写完整。

(二)采集数据模板共有17张统计表,其中:

1.必填表格共5张,即表1-1-1博士导师信息表(含续1、续2,共三张)、表1-1-2博士生信息表、表1-2-1科研项目情况。

(1)表1-1-1 博士导师信息表:学位办将单独下发基础表格供参考,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年度实际情况,增减填报人员,并认真核对信息填报是否正确,已修改的字段信息请用黄色底纹标注。

(2)表1-1-1 博士导师信息表(续1、续2):学位办将单独下发基础表格供参考,请各培养单位进行完善补充并认真核对。

(3)表1-1-2 博士生信息: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年度实际情况填写。

(4)表1-2-1 科研项目情况:学位办已获取并填写部分纵向科研项目信息,请各培养单位进行完善补充并认真核对。

2.选填表格共12张,包括课程、论文、教材、获奖等信息,请各培养单位积极填报选填内容,形成良性运行机制。选填信息采集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3.填报特别提醒:

(一)此项工作涉及国家招生计划分配,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本单位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人员的统筹协调,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请各培养单位在核实数据内容后,于10月29日前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李绪莹,纸质版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