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原计划于10月22日、23日举行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顺延至10月29日、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24日至9月2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由报名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费工作,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
参加延期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考。
1.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44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
3.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4.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5.考生完成确认后请于10月23日至3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URL])打印准考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