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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要债务,错将他人价值百万元的车辆拖走、隐藏转移
为索要债务,错将他人价值百万元的车辆拖走、隐藏转移,并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骗称汽车被盗,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谯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2年3月,谯某因经济纠纷在成都市某公安分局刑警中队解决未果的情况下,以叶某欠债未清偿为由,将叶某朋友借给其使用的价值百万元的高档轿车拖走,之后,叶某的朋友多次催促,但谯某拒不归还,并引发返还原物纠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