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协会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屏东农业生物技术园区筹备处(以下简称农科园区)签订之契约,本案系由本协会之“大学校院及研究单位”团体会员中,汇整与农科进驻企业研发技术及产品有关之核心技术与服务能量相关之专家学者数据库,并提供园区进驻企业参阅,再依园区企业之需要,媒合相关专长领域之专家学者与园区进驻企业进行产学合作。如产、学双方有进一步洽谈之需求,亦可经由协会安排学者专家临厂实地访谈,期能了解厂商之技术或营运需求,后续再依双方洽谈结果,决定是否合提研发计划,并协助企业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研发经费补助之相关事宜。

贰、计划执行期间: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参、计划执行方式与步骤:

一、汇整本协会各会员学校及研发单位与园区企业研发相关专长领域核心技术与服务能量:

由本协会各会员学校及研发单位提供前揭专长领域之辅导学者专家研发专长领域及技术资料表,由本协会汇集后并刊于协会网站,提供予农科园区核准进驻厂商参阅,以利进行后续产学合作之媒合。

二、媒合农科园区各进驻厂商接受本案辅导作业:

农科园区各核准进驻厂商于查阅本协会网站所提供之前开学者专家资料后,有参与产学合作意愿者,可向协会提出,将由专人协调双方进一步洽谈。

三、依据园区进驻企业需要安排专家进行辅导:

(一)协会针对有需求之农科园区进驻企业所选定之学者专家,可依企业之需求安排个别或同时赴该企业,针对进驻企业之需要进行全方位之洽谈。

(二)实际之莅厂洽(座)谈行程及时间,将由协会协调产、学双方后排定,并分别通知企业及学者专家,届时并将全程派员陪同。

四、辅导园区企业合提研发计划并协助向政府单位申请研发经费补助:

辅导园区企业合提研发计划之学者专家,如企业需要亦将协助企业进行相关计划撰写,并协助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计划申请,如有需要亦会协同该企业出席计划审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