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全面清除钢铁行业“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是一个国内外很明确的经济概念,指的是企业自身已没有生存能力,靠贷款或政府补贴或靠所属集团补贴才能存活的企业。

产业结构偏重和以煤为主的能源使用是造成河北大气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为治理大气污染,从2013年起,河北开始实施“6643”工程,即到2017年削减6000万吨钢铁、6100万吨水泥、4000万吨标煤、3600万重量箱玻璃产能。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5年来,河北以化解钢铁产能为“牛鼻子”,“6643”工程超额完成,累计压减炼钢产能6993万吨、炼铁产能6442万吨、水泥7057万吨、平板玻璃7173万重量箱,压减煤炭消费量4400万吨。

处置“僵尸企业”和化解过剩产能,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国有大型钢铁集团和所属子公司,产能构成和市场竞争力差别巨大。在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应对每个企业逐个进行分析,判断哪些是有效产能、哪些是无效产能、哪些是“僵尸产能”、哪些是可以转化的产能。越是复杂的问题越要做细致的工作,区别对待。采用层层下达指标、逐级分解任务的办法搞“一刀切”或“切一刀”,很容易伤了好人,留下“僵尸”。

从长远看,要避免“僵尸企业”的产生,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只有打造出国有资产和职工权益兴衰与共、命运相连的体制和机制,才能消除产生“僵尸企业”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