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融易贷业务是指授信申请人以完全产权的不动产物业作抵押,向我行申请单笔单批贷款或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满足企业日常性融资需求的授信业务。

(一)成立年限在1年以上,我行信用评级在B—级(含)以上;

(二)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我行信贷政策;

(三)经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管理基本规范,年检合格;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照章纳税等;

(四)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且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通过贷款卡年检;

我行根据企业的经营水平、综合还款能力和抵押物所处位置、评估价值综合确定贷款金额,单户授信金额应控制在3000万元(含)以下,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对于单户授信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下,抵押物为非闲置资产、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在追加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抵押率上限,厦门区域内房产抵押率最高可达75%。

3、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简历,企业主家庭财产清单和主要资产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