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程中心是重庆市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撑基地。

企业工程中心主要任务是: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研究与开发;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培养引进工程技术研发、产业化支撑人才。

1. 依托企业须是在渝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拟建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般应依托运行1年以上的内部研发机构建设,具有较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司法纠纷、违规违法行为和失信事件记录。

3. 相关产品、技术、工艺在市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拥有不少于3项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 拥有不少于1000(软件企业为500)平方米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拥有与研究开发和服务相应的设备或系统。

5. 拥有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

6. 有为依托单位提供工程技术研发、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的能力。

7. 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签订有合作研发、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协议。

1. 符合申请条件的依托企业按申请通知要求,填报《重庆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案》(见附件)。

2. 市科委初审有关资料后,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现场考评,考评合格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市科委发文批准正式筹建,建设期一般为两年。建设期满后,由市科委组织专家统一考评,考评合格的正式授牌。

1. 市级企业工程中心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行业内骨干企业建设,鼓励产学研结合。

2. 建设方案内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缺少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条件。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七份报市科委项目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