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28日,已注册登记企业998家,处于填写状态的企业126家,上报待审的企业14家,审核批准企业17家。(详见《各区(市)县重大危险源普查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企业注册登记率低。参与重大危险源普查企业较少,全市注册登记企业只有998家(其中,新都区529家),除新都区外,19个区(市)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只有469家,平均每个区(市)县不到30家。特别是崇州市、彭州市等部分区(市)县注册登记企业尚不足10家。
(二)重大危险源填写、申报率低。在已注册登记的998家企业中,处于填写状态的企业只有126家,仅占已注册登记企业的12.5%;上报待审的企业14家,仅占已注册登记企业的1.4%。部分区(市)县虽然注册登记企业较多,却没有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源填写或上报,大部分区(市)县上报待审的企业数为零。
(三)完成重大危险源网上普查、申报、登记、建档的企业少。目前,完成了重大危险源网上普查、申报、登记、建档并经审核批准的企业只有17家,仅占已注册登记企业的1.7%。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部分区(市)县对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察督促不力,造成企业注册登记面不广,填写、申报率低,普查工作进展缓慢。个别区(市)县重大危险源建档管理人员变动频繁、责任心不强,在对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企业不能进行重大危险源填报。特别是对已填写上报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迟迟不进行审批,目前,上报待审的企业有14家,从上报时间看,最早的上报时间是3月20日,但至今未进行审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四川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登记、建档工作应在6月底前完成。鉴于时间紧迫,各区(市)县安监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明确并固定建档管理人员,加强重大危险源普查力量,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迅速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对还未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要督促其尽快登记注册;对已登记注册的企业,要督促其尽快开展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
(三)加强监管。对已申报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各区(市)县安监部门建档管理员要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要及时对企业申报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给出审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