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现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有什么改动呢?

1.将企业净资产要求从3.6亿提高到6亿;

2.删除对注册资金达3亿的要求;

3.增加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予申报(申报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当期信用评价等级为优良(AA级或A级);申报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过最低信用等级;申报铁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级信用平台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4.增加“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限制。

1.技术负责人增加了“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

2.去掉了对企业经理10年工程管理经历的要求;

3.简化了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要求;

4.删除了财务、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人员的要求。

具体数据请参阅住建部2007年发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关于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