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活动邀请函的基本内容与活动通知一致,包括活动的背景、目的和名称;主办单位和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和形式;参加对象;活动的时间和地点、联络方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由活动名称和“邀请函(书)”组成,一般可不写主办机关名称和“关于举办”的字样。

(1)发送到单位的邀请函,应当写单位名称。由于邀请函是一种礼仪性文书,称呼中要用单称的写法,不宜用泛称(统称),以示礼貌和尊重。

(3)网上或报刊上公开发布的邀请函,由于对象不确定,可省略称呼,或以“敬启者”统称。

正文应逐项载明具体内容。开头部分写明举办活动的背景和目的,用“特邀请您出席(列席)”照应称呼,再用过渡句转入下文;主体部分可采用序号加小标题的形式写明具体事项;最后写明联系联络信息和联络方式。结尾处也可写“此致”,再换行顶格写“敬礼”,亦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