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心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及社区服务活动,各方面表现优秀,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公民道德相关荣誉称号。如:爱国主义读书竞赛、优秀学生、文明之星等(附证书)。
3、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能按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不做损人利已的事,知错就改。
4、在校内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
1、有浓厚的学习愿望和和兴趣,积级参与各种学习活动;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3、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
4、有良好的预习与复习习惯,每次测验后,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准确地找出个人得失,并提出今后的学习方法和策略。
5、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区级以上奖加分(根据学校奖励方案操作)。
1、积级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秋游活动、观看影视剧、义工)课程的学习。
3、除市文件规定外,还包含参加学校科技、艺术、社团活动。
1、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1、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强。
2、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科技创作的记录,作品能表现出一定的审美情趣,有校级或校级以上获奖证书。
注:凡完成一个项目加一分,获校级证书0.5分,区级以上按学校奖励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