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局110年3月2日桃教体字第1100014975号函谅达。
二、 旨案活动系为提倡珍惜水资源,鼓励本市学生及家长进行家庭生活节水,提升学生之环保意识并促进节水成效。
三、 旨揭计划活动方式原为活动期间(110年3月1日至6月20日)至活动专属网站([URL]上传110年5、6月份任一期家庭水费账单并登录基本资料,当期节水率较前期减少5%以上者即可获得抽奖资格。惟为扩大本案活动节水成效,本局将“4月份”家庭水费账单亦纳入参与活动条件中,即学生若上传110年4、5、6月份任一期家庭水费账单,倘该期水费单符合本案活动之节水标准,皆可获得抽奖资格。
四、 为肯定达成本案活动节水标准之参与者,将颁发每位参与学生“节水达人奖状”1纸,以兹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