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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102年10月首创全国推动庙会活动优质化政策,积极辅导本市寺庙提升庙会文化,减少庙会对民众生活的影响,让宗教文化成为府城的骄傲。

二、约法三章:针对减少燃放鞭炮提出三项明确措施,以为庙会活动遵循:

(一)燃放鞭炮的时间:晚上10点后至隔日早上7点前严格禁止燃放鞭炮,违反者一律开罚。

(二)燃放鞭炮的地点:绕境沿线不得燃放爆竹烟火,如要燃放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定点定量。

(三)燃放的种类与数量:以最小量为原则且符合消防局公告的爆竹种类。

三、跨局处合作:由民政局邀集区公所、消防局、环保局、警察局一起于庙会活动宣导相关政策,并成立联合稽查小组,秉持先劝导、再搜证、后开罚原则,在庙会活动进行时,对于违规行为劝导改进,如不接受仍继续进行违反规定之行为,现场搜证并以公权力取缔告发,彻底执行政策,以求真正提升庙会活动文化。

(一)大型庙会活动召开协调会:召集庙宇及相关单位共同召开协调会宣导。

(二)每月区公所就辖区寺庙进行庙会活动优质化宣导。

(三)未立案宗教团体调查:完成本市未立案宗教团体调查,并将资料置放于本市开放资料平台供民众查询,希望借由资料建置完备能更全面管理宗教活动,让非立案宗教团体也能配合本市政策,真正落实庙会活动优质化。

(四)庙方了解本市庙会活动优质化政策,并配合宣导交陪庙宇减少鞭炮施放,活动时除配合减少施放鞭炮,庙方也安排交通志工维持绕境活动秩序,环保志工清洁活动后所遗垃圾,让庙会活动更走向自治优质的方向。

五、宗教发展多元化,将宗教资源救助社会弱势,可以温暖更多社会的角落,让宗教更发扬也更有意义,改变传统庙会活动对神明敬仰的迷思。活动或型态的改变,让更多人参与使社会可以更健康、更环保、更温暖、更享受宗教的洗礼,也还给市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达到市民生活与宗教发展平衡的状态。

六、108年度庙会活动约1133场,事前召开协调会共174场,事中稽查小组共动员约1544人次,事后环保局针对违规情事噪音告发12件、裁罚金额3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