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视或下载完整版“活动及小组退款或转报其他活动的程序”
退款及转报程序重点:
1. 参加者必须于报名后一星期内提出退款及转报申请,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2. 可退款或转报的金额:必须先扣除外间基金收费及活动已预先支付的费用(请参阅文件 A 项例子),方为“可退款活动收费”。
办理转报:如转报活动收费比已缴活动收费为多,则不收取行政费。(请参阅文件 B 项内容及例子)
4. 部分活动及情况不设退款(请参阅文件C项),以活动负责单位作准。
5. 由服务单位提出之活动退款,按特定情况处理(请参阅文件D项)。如参加者可领取现金退款,必须于获批准起计算的一个月内完成。
6. 中心有最终解释及决定权。如有疑问,请先向活动负责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