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临床应急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永委办﹝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意义,让群众认识到无偿献血既是奉献爱心、治病救人的一大善举,也是促进自身健康、进行个人和亲属用血保险的一种保障手段,从而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和法制氛围,确保把本年度的公民无偿献血活动开展好。

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8:00—11:30。

2、献血者随带身份证,不得冒名顶替,有献血证者应随带献血证,献血间隔时间必须满半年。

3、因体检标准有所提高,献血者献血前24小时内不能饮酒、过度疲劳。

4、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应随时更换人员,以确保任务完成。

5、各单位应根据下达的任务数,于5月18日前把参加献血者名单报送镇宣传办。

6、各单位要组织好需要政府派车的献血人员于5月25日上午7:30在镇政府门前集中,届时将派车统一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