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根据《蚌埠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在学校、培训机构学习或培训的可不申领居住证。如您需要申请领居住证,根据《蚌埠市居住证办理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1、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4、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 5、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 6、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房产名称一般是指房产的具体地址
房产名称一般是指房产的具体地址,以公安局公布的房产具体行政地址为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其中的“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