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经市政府非农建设用地会审会审议,同意将市区一宗面积为504148㎡用地,规划安排给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拟核发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汕尾城区段)建设用地红线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