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的通知,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情况,将组织进行校内评审,确定最终推荐2位候选人报送给国家留学基金委。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校内评审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一)答辩人从专业背景、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个人陈述,陈述语言为中文,限时5分钟,可制作PPT;

(二)答辩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2分钟左右答辩结束后,请离开在线会议。

(三)所有学生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将从8位候选人中投票选出2位推荐人员。

(一)答辩候选人请提前调试网络、电脑设备及话筒等,确保答辩当天能够登陆使用腾讯会议播放PPT进行陈述及回答专家问题,候选人答辩时需开启摄像头。

(二)答辩出场顺序遵循答辩候选人姓氏拼音排序,每次一位同学。答辩候选人须准时参加答辩,错过答辩时间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三)答辩结束后即可离开会议,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5天,请关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