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监督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协助拟订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三)协助开展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省级实施监督的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的辅助工作,参与重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技术管理和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的辅助工作。开展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培训。

(五)组织开展全省面上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抽检工作,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

(六)完成浙江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