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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断层地质敏感区(F1011米仑断层)变更计划书(草案)公开展示。

民国107年2月6日花莲地震造成地表破裂产生新的事证,原本于民国105年12月21日公告的米仑断层地质敏感区范围因而改变。本次活动断层地质敏感区(F1011米仑断层)变更计划书依法进行公开展示,变更范围位在花莲县花莲市1个县市、1处行政区,变更后新增面积约0.5平方公里。

民国107年花莲地震时,米仑断层与岭顶断层都有产生地表破裂现象,其中米仑断层沿线的破裂与民国40年花莲地震的地表破裂分布相近,指示断层有重复活动的现象。107年花莲地震所产生的地表破裂位置,大多数位于原公布的活动断层地质敏感区(F0011米仑断层)范围内,而原范围外也产生一些地表破裂,因此据以办理本次的变更,由中央主管机关于互联网公开展示三十日。变更计划书相关书图文件规划于民国108年12月20日至109年1月19日公开展示,可在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网站([URL])地质法专区/地质敏感区(草案)公开展示查询系统查阅。人民或团体于公开展示期间内,得以书面载明姓名或团体名称及地址,向中央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及说明,作为地质敏感区审议会审查计划书之参考。

针对全国活动断层及其两侧易受断层错动或地表破裂影响范围进行地质敏感区划定,自民国103年起至目前为止,已完成17条活动断层地质敏感区的公告作业,目的是提供土地开发、防灾与保育的参据。地质调查所将依据新事证持续办理活动断层地质敏感区的划定或变更,以让各界了解土地的地质环境,在土地开发之前办理基地地质调查及地质安全评估,因地制宜规划开发事宜,并研拟适当的因应措施,避免建物设施等受断层活动破坏,提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降低未来发生灾害与损失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