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访前请于二周前以电话预约,并填写参访申请表,以了解参访目的及回复情形。每次参访以二小时为限,如有特殊需求再另行安排。

因故须取消行程,请事先来电告知。未事先通知而不到者,当月份不得再预约参访。若未先通知而迟到20分以上者,即取消当日预约行程。

来访车辆请停在园区外,身心障碍者可停园内专用车格。

为维护个案权益及知识产权,未经同意严禁照相及摄影,每一来访单位发放一至二张摄影证,请务必佩带并遵守摄影规定。【详列于摄影证上】

请勿私自翻阅任何资料、评估工具等。

为维护环境整洁,请勿在中心内抽烟、嚼槟榔。

为避免影响服务使用者上课及工作人员办公,请勿大声喧哗。

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若成人参观团体中有“学龄前儿童”一同前来,请随时把孩子带在身边,若为幼儿团体参观,请至少有两位大人随行。

必须时刻提醒参观者注意安全,切勿在楼梯上及斜坡道奔跑、蹲坐及嬉戏,以免发生意外。如遇有参观者感到不适或发生意外时,请立即向保健室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