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教育部体育署111年7月21日台教体署学(二)字第1110026883A号函及本府111年7月21日府观管字第1110201844号函办理。

二、 依据教育部校安通报事件统计,近来学生因前往新兴秘境发生溺水事件有增加趋势,除因地处偏远救援困难外,又因不谙当地水性与一时兴起戏水,忽略开放性水域之危险性,请务必提醒学生注意水域安全以及家长务必留意子女假日行踪。

五、 “生命无价!”本局再次呼吁请贵校重视水域安全,切勿轻忽任何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并请积极结合任何可运用之资源加强宣导,共同守护学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