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力应对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作为农业大省,推动乡村振兴既是湖北的使命,也是湖北的机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住鄂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将深入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探索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