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当年的发放对象为:截止上年12月31日具有四川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经申请和审定的残疾人。

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1)全省各市州补贴标准一致吗?

答:各地区可根据省级制定的标准制定具体的标准,但不低于省级规定的最低标准。目前全省各市州补贴标准是一致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2)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答:以各县(市、区)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3)护理费用是发放现金还是打到卡里面?

答:通过银行打卡方式发放护理补贴资金。个别地区受技术条件限制,实际操作打卡有困难的乡镇(街道)可采用现金发放,具体发放方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规定为准。

(4)是否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答:可以。原则上由本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本人无法申请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