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张健波、冯成章、刘进图、马家辉诸兄饭叙。我问:为什么在《三言堂》中的拙文,好几次原来的书名号,都被改为引号呢?例如:杜牧的《寄扬州韩绰判官》、朱学勤的《从一支烟到一本书》、《李陵答苏武书》、***的《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等。

他们异口同声地答我:这是“按本子办事”。

大抵看见我满面疑惑,便接着向我解释了所谓“本子”,是什么一回事。总之这是《明报》编辑部自行制订的“本子”,立下了编辑工作的规则,凡是一本书内的篇目,都用引号而不用书名号。

我再问:立下这样的规则,有何根据?他们却答不上。我忍不住告诉他们:在我所读过有关标点符号的书籍中,都没有这样的说法的。

有“本子”,有所遵从,是好事,但也要讲道理,不可自以为是。我希望得到《明报》的这本“本子”,既可开开眼界,学习学习,以匡不逮,也可看看还有什么不服气的规则。未知《明报》诸兄,能否慷慨赐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