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华民国数学会杰出硕博士论文奖”设置办法:
一、本会每年得遴选该学年国内研究所毕业之硕博士生,颁赠“中华民国数学会杰出硕博士论文奖”。
二、本奖分金牌奖硕博士各至多一名,银牌奖硕博士各至多二名,本奖颁发奖状和奖金,于当年年会颁发。奖金金额由理事会视当年本会财务状况决定之。
本会亦得邀请得奖人至年会发表学术演讲。
一、奖励委员会应于每年五月底前发函国内各数学研究所以及数学研究人员,广邀推荐当年得奖候选人。
二、相关系所或数学研究人员得于每年七月底前向本会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三、奖励委员会应送专家评审,并于十月底前完成评选。
第三条:本办法由本会理监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