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特别注明,否则此页面所指的“消费券计划”或“计划”均是指2022年(第二阶段)消费券计划)
消费券会按特定的时间表发放到合资格登记人(包括现有及新登记人)指定的储值支付工具账户(按此查阅消费券发放时间表)。
如透过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费券,政府会按特定发放时间表,透过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分期将消费券直接存入合资格登记人指定的储值支付工具账户,合资格登记人只需开启应用程序便可使用消费券。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会透过应用程序推送通知(合资格登记人需已启用应用程序内的推送通知功能)/手机短讯/电邮,提醒合资格登记人消费券已发放到其账户内。
如透过八达通卡(包括手机八达通卡)收取消费券,合资格登记人会在每期消费券发放后收到手机短讯通知。合资格登记人可透过以下渠道以已登记计划的八达通卡拍卡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
注1:如合资格登记人已将实体八达通卡转移为手机八达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卡、Huawei Pay八达通卡或Samsung Pay八达通卡),则毋须拍卡已可在消费券发放后透过“八达通”应用程序直接按键领取。
合资格登记人在上述指定渠道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后,消费券会以储值额形式存入有关八达通卡内。不同期数的消费券领取期限均为2023年9月30日,如市民未有在期限前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总额,将被视作放弃有关消费券余额。由于八达通卡有储值限额(现时一般为3000元),如果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已达储值限额,市民可以先使用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当其低于储值限额时再拍卡领取已发放但未领取的消费券金额(包括过去消费券计划下发放的消费券,如适用[注2])。市民可因应其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在领取期限前分开多次拍卡领取每期发放的消费券。
注2:2021年消费券计划及2022年(第一阶段)消费券计划下透过八达通卡发放的消费券的领取期限分别为2022年9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
获发5000元消费券的合资格登记人只要于指定期间内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不少于4000元(按此了解何谓“合资格消费”),便会获发放最后一期1000元消费券。
获发10000元消费券的合资格登记人只要于指定期间内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不少于9000元(按此了解何谓“合资格消费”),便会获发放最后一期1000元消费券。
按此参阅一些例子以了解合资格登记人在不同情况下收取最后一期消费券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