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是透过各项检测方式,了解胎儿在子宫内的发育情形,以及准妈妈的生理变化。一般来说,女性在确定怀孕时,就应该开始进行检查。在怀孕初期( 从最一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大约4-6周),准妈妈应该接受第一次超音波检查,确认胎儿着床于子宫内,并在2周后追踪胎儿是否有心跳。

妊娠12周,发放孕妇健康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血型、贫血、血球、

妊娠16周,建议做母血唐氏症筛检(自费)。

妊娠20周,胎儿超音波检查。

妊娠24周,建议做妊娠糖尿病筛检(自费)。

妊娠28周,乙型肝炎、德国麻疹、梅毒血液检查。

妊娠30,32,34周,例行常规检查。

妊娠36周,建议做阴道乙型键球菌检查(自费),骨盆腔检查。

妊娠37,38,39,40周,直到分娩,例行常规检查。

例行常规检查 : 为每次产检必须做的检查,项目包括体重,血压,尿糖、尿蛋白,水肿,胎心音,腹围(有超音波则免)及妊娠咨询。

准妈妈在怀孕过程中,可享有由全民健康保险所给付的十次产前检查。而这些产前检查包括:常规项目,抽血检查项目及一次胎儿超音波检查。

一般是在胎儿16-20周进行(以超音波评估胎儿周数),可检查出胎儿染色体的异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