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S.由柬埔寨国家警察总署负责管理,由柬埔寨浩达企业有限公司担任运营。

N.I.C.S.应具有管理结构和专业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的检查。

1、检查消防系统及消防设计图纸方案,对消防系统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在消防系统安装后,验收认可消防系统的质量和安全 并发证。

2、检查并认证在场所区域消防和防火系统的质量和安全。

3、制定运作程序,划定范围、服务年期及收费,以便向实体及所有有关场所宣传/出版。

4、每月、每三个月、每半年及每年向国家警察总署提交工作报告,必要时,应立即编写递交报告。

国家消防工程建筑检查中心的商标和印章附在附件中。

秘书长-秘书处、国家警察总署总监、财政及后勤部主任、各市/省长及N.I.C.S.应按照本政府通告签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