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省应急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20类《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日前,市应急局对《检查表》进行了转发,并在市应急局官方网站和“青岛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布。
各区(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应严格对表检查,以《检查表》规定的内容为主,一般不做外延性检查。在制定检查方案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在《检查表》中合理规划检查内容,一般一年内不做重复检查。在实施检查时,档案资料类检查一般以执法人员为主、现场隐患类检查一般以专家为主进行。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涉及检查重点事项的场所(设备)和有限空间作业应对表进行全覆盖检查。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实际,对照《检查表》的相关内容,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备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不自查自改或者自纠自改后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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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击“青岛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菜单“互动服务”→“执法检查表”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