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顷于2018年5月15日签发第19-2018/NQ-CP号决议,将持续执行改善2018年及之未来数年有关商业环境、提高竞争力等任务及方案,并规定于签发日起生效。

据前述决议,政府已提供各项改善商业环境、提升竞争力之指标如下:

– 建议放宽投资法规定中,部分有条件经营之产业项目。

– 完成废除及简化50%有条件投资与经营之项目。

– 需要专业检查之产品项目减少50%以上。

– 加强改善政府管理方式,从事前检查改为事后检查为主;执行每项产品之检查,将以不超出1个管理机构为限。

– 提高应用通讯科技之进度以加速行政手续,执行线上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