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增长不低于5个百分点;
6.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
7.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产地检疫率100%,成灾率2‰以下。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发布全省各地2018年度森林覆盖率的通知》(黔林资发﹝2019﹞224号),全州森林覆盖率已达67.67%,较2017年增加0.3个百分点。
根据《省林业厅省统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2016 年度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核算结果的通知》(黔林资发﹝2018﹞118号),以2016 年完成的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成果为基础,以贵州喀斯特生态站长期连续定位观测数据、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社会公共数据为评估参数,严格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规定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分省、市(州)、县三级评估了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森林游憩等生态服务功能的物质量和价值量。评估结果显示我州森林面积206.97 万公顷,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达1632.8 亿元/年。单位面积平均价值量7.89 万元/公顷年,位列全省第一。森林以乔木林为主,但马尾松、杉木纯林比例达49%,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育。文件要求应加强低质低效纯林改造,丰富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综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