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认可”表格(格式RAD-1);[表格可于邮电局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若属“个别认可”(对每部设备的认可),需递交拟申请认可的设备之操作手册;若属“类别认可”(对每款型号的认可),则递交该款型号的维修手册;
3. 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要求邮电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除外,但需于“认可”表格中注明)或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发出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证明书影印本。
3. (a)倘提供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作认可试验:
(b)倘提供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发出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证明书影印本作认可确认:
●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交齐所需文件及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后起计15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若要求邮电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则以申请人通知该局并确定设备可供试验的日期起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