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UNESCO)于第十七次大会上正式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以加强保护各国具文化及自然保育价值的地方。世界遗产的名录可分为三类:1. 世界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2. 世界自然遗产、3.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直至2014年止,共有981个地方记录于世界遗产名录内,并有160个国家加入为成员。
去年12月,有幸前往爱沙尼亚首都塔林的旧城区,亲身体验世界文化遗产的魅力。旧城区于1997年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保存了大部分十三至十五世纪的建筑物。除了与宗教有关的建筑物继续保存其功能外,很多建筑物都成为商店、食肆、酒店、博物馆等。尽管建筑物的用途已不如以往,但政府方面都尽力保存建筑外墙的特色,商店的设计亦尽量配合建筑物的原有设计。渐渐地,这个旧城区亦成为塔林重要的旅游经济资产。这样,不单令到当地居民乐意留在旧城区生活,亦愿意保留旧有的建筑物,让整个具历史价值的城区不至于被发展的洪流吞灭。
发展与保育,是每个国家和地方都会面对的社会议题。然而要发展什么、保育什么,很多时都视乎当地政府如何取舍及推行。
反观香港的情况,在历史文物的保育方面做得足够吗?在这里暂时未能作出定夺。不过作为一个市民,实在应当多留意身边值得保留的地方、多想想自己对保育与发展的立场,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好让香港的历史实在地保存着,让下一代的市民也能感受和体验香港独有的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