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
9月8日下午,府谷县人民法院对曹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公
9月8日下午,府谷县人民法院对曹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宣判,以被告人曹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又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1日期间,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府谷境内府店公路沿线,对该路段的交通运输业特别是油罐车运输行业进行非法控制,平时以招手拦车、驾车逼停的方式,向过往油罐车强行索要钱财,如拒不给付,则采用打砸车辆、殴打司乘人员的方式胁迫和要挟的方式索要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