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两年前在润华福特4S店买了一辆福克斯去年买车险时签订了《续保套餐优惠协议》并交了600元押金。7日张先生将车卖给4S店在索要续保押金时遭拒。
“2012年9月我在润华福特4S店买了一辆福克斯车险也是在店内买的。2013年9月再次购买车险时4S店让我签了一份《续保套餐优惠协议》还交了600元押金。”在张先生出示的协议中记者看到“预存保险费600元分3年使用每年可使用200元抵保险费;如未在我店内续保预存保险费不退且不可享受机油机滤保养和整型喷漆赠送。”
“由于个人原因我打算把车再卖给4S店。7日我到4S店办理卖车手续索要续保押金时遭拒。保险部工作人员说如果不在店内买车险押金就不退。但我现在把车都卖了如何再买车险?”4S店的说法让他很无奈。
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山东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险部一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目前在外地她对此事不太了解。记者从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汽车销售方强制消费者从店内购买车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权的法律;要求消费者签订协议并交纳续保押金也是不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