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母:急性一般病床1200+急性精神病床118+加护病床137+烧伤病床11+婴儿病床28+安宁病床15

2、本院于健保署登记总床位数1810床,,计算保险病床比率公式之分子及分母依“急性保险病床比率”指标定义,

不含急诊观察床45床、血液透析床53床、婴儿床36床。亦不含卫生机关登记开业执照之婴儿病床(寄养自费床)16床、

手术恢复床36床等床位。

4、空床之使用会因住院科别、病人性别及儿童或成人而不同。

5、床位资讯系自动产生,未经人工完整检验,仅提供参考之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及作为任何证明使用。

以上表列仅供参考,若有误差,仍以病房实际收疗使用状况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