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2年9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在全区人防重点城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北京时间)。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