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辽源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应急装备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辽源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辽源市应急救援中心(辽源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