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提升综合防灾工作能力。根据《金华市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和应急救援专家库成员调整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应急救援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急救援专家受邀请对应急管理工作决策、规划论证、政策制定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救援处置,参与应急管理的风险调查,参与应急管理的科研项目、评价报告、成果论证、项目审查、技术鉴定等活动,参与应急宣教培训等。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心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本行业领域及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历,在所在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优先吸纳专业技术娴熟,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及事故、灾害等救援现场经验的专家。

由各单位参照应急救援专家需求计划表(附件2)组织推荐。推荐专家须经本人同意,自愿为应急管理事业做贡献。已退休专家由原所在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专家人选须填写《应急救援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推荐的专家经金华市应急管理局遴选后,纳入金华市应急救援专家库。

请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做好应急救援专家推荐工作,与2023年2月28日前将应急救援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专家推荐表(附件3)报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专家推荐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PDF版须盖章)和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表格请在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中下载,网址:[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