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20时31分,六盘水市消防救济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六枝特区塔山街道塔山水泥厂旁的充电站内一新能源汽车起火,急需消防救济。经调剂,团结路消防站立即赶赴现场。

途中,经与报警人联系得知,报警人为新能源汽车车主,该车在充电完成后,停靠在充电站旁忽然起头冒烟随后起火,车内无职员被困,现场职员操纵灭火器进行自救,但火势未获得控制。

消防救济职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起火位置位于底盘及车辆尾部,火势正处于狠恶燃烧阶段,车辆还不竭发出“噼啪”的响声。

按照现场情况,灭火A组使用泡沫管枪对起火部位进行覆盖避免火势舒展;灭火B组操纵水枪对车身进行冷却。约半小时后,现场火势获得控制。

50分钟后,消防救济职员成功将火势扑灭。为避免二次复燃,消防救济职员继续使用水枪对其进行冷却,确定无复燃可能后,收整器材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