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3-16 11:03作者:资产运营部阅读量:8296

为进一步规范及完善我公司聘用中介机构工作,保障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我公司拟公开征集审计、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行业内执业资格,能够从事审计、资产评估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及组织。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且存续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评估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三年内没有违纪、违法职业记录,没有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熟悉与本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近三年内有连续从事相关审计、评估业务经验,且在投融资、证券、资产管理等领域具有良好业绩;

5.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1.加入投资集团中介机构备选库的申请;

2.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

3.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上一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中介机构章程以及关于组织架构、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文件复印件;

8.符合条件的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9.近三年从事市财政局(国资委)或监管企业委托的审计、评估业务明细清单(没有不需提供);

10.根据需要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1.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真实的资料,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

2.按时报送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结束后,我公司将根据中介机构的规模、业绩、执业能力、资质条件等,综合考察并最终确定入库机构,分别建立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两个备选库,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