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传媒记者蔡宗宪/台南报导)台南市长黄伟哲被控担任立委期间涉嫌违法收受3笔政治献金,金额共400万元。台南地检署侦结认为,黄伟哲第2笔及第3笔献金,违反法律效果均属行政罚,难认黄涉有什么刑责,而第1笔则因罪证不足,因此检察官以无罪推定原则,做出不起诉处分。
黄伟哲被控担任立委期间,涉嫌关切“昆陵山安乐园开发案”并收取该公司3笔政治献金,其中只有第3笔的“200万元支票”有申报入账,第2笔则是在不可收受政治献金期间,提前收受100万元。不过此2笔,检方认定属于行政罚。
至于第1笔政治献金,黄伟哲否认有收到100万元,也不知道其国会办公室助理李信辉有收钱,检方比对相关监听资料,并清查黄伟哲的金融账户资金,发现并无可疑情形,且证人供述内容前后有出入,因此以无罪推定原则,对黄伟哲做出不起诉处分。
台南市长黄伟哲担任立委期间涉嫌违法收受政治献金,获不起诉处分。